中南民族大学教育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文件,以及教育部、湖北省招办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特制定《教育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组织
1.我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我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院长、书记、纪检委员以及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亲自负责,统筹安排。
2.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学院各专业成立专业复试小组,监督协助开展复试工作。
3.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委派政治素质好、为人正派、英语水平高的教师组成英语水平测试小组,开展英语水平测试工作。
二、参加复试的人员要求
1.根据总体生源情况,按照不低于1:1.2的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学院以电话方式或者网络通知每位参加复试的人员。
2.免试推荐生不参加复试。
3.2018年我校不接收 “双少”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调剂。
三、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1.笔试
考试科目以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由学院自行组织复试试题的命制、印制、封装,承担试题的安全保密责任,确保公平公正。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具体要求
(1)命题:
命题人由学院指派,不得公开命题人身份。
命题人应按照我校2018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命制A、B两套试题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命题人对所命试题的安全保密负完全责任。
试题应当合理设置题型及分值。
学院安排专人,按照复试人数印制笔试试卷,不得多印。试题由研究生秘书保管。
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有关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
(2)监考:监考人员由学院教师担任,不少于2名。试题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册上的无效。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当将所有答卷密封装订,交由本单位研究生秘书保存。
(3)评卷:评卷人由学院指派,评卷人对评卷结果负完全责任。学院所有专业集中评卷。
(4)登分:评卷结束后,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按照研招办设定的统一格式录入笔试成绩。
2.面试(含实验能力测试)
以专业(领域)为单位组织面试,人数较少的多个相近专业可合并进行,面试小组由3至5名教师(研究生导师不少于2/3)组成。要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法、评分规则。面试过程要有记录。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成员须在面试记录单上签字。
面试题目由学院自行命制,专人保管,面试开始前当众启封。
综合素质面试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①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②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③人文素养;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面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汇总每位复试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加 盖学院印章,连同所有面试材料(密封),由学院保管备查。
3.外语水平测试
非英语专业考生的公共外语(非专业外语)水平测试由学院、各专业自行组织。学院成立专门的外语水平测试小组,测试小组由3至5名政治素质好、为人正派、英语水平高的教师组成。各测试小组须准备一篇不少于500个单词的英语短文,由考生在备考室阅读后向测试小组翻译文章主要内容,由测试小组教师随机提出与文章相关的问题,综合考查学生的阅读、翻译、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结束后,当场给出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所有复试考生的外语测试成绩由测试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加盖学院印章,连同其他面试材料由学院密封备查。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注: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也须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5.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复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加和后折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格式由研招办提供)的计算:初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在计算总评成绩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自命题专业课成绩计入最终总评成绩,调剂考生只按照统考科目成绩和复试总评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成绩×70%+[(复试成绩)÷3×5]×30%
复试成绩之和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1.报到以及资格审查:
时间:3月30日(周五)上午8:00-10:00
地点:15号楼203(学硕)/15号楼205(专硕)
复试时学院要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书原件(2018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按照表格所列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缴费:复试费100元/人,复试报到时由学院收取。
2.笔试:
(1)学硕笔试科目: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程与教学论
专硕笔试科目:课程与教学论
(2)时 间:3月30日(周五)上午10:00-12:00
(3)地点:15号楼203(学硕)/15号楼205(专硕)
3.专业综合面试:
(1)时间:3月30日(周五)下午13:30-17:00
(2)地点:
教育经济与管理、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原理——15号楼73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直录播室
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管理----15号楼727会议室
小学教育----15号楼740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学术活动室
4.同等学力加试:
(1)科目:教育史(中、外)、教育心理学
(2)时间:3月30日(周五)下午18:00-21:00
(3)地点:15号楼73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直录播室
5、体检:
(1)时间:3月31日(周六)上午7:30
(2)地点:校医院(学校大门对面)
(3)要求: 空腹,考生准备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一张,以及35元零钱(体检费,由校医院收取),体检表上须注明“所属学院”和“专业”。
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校医院体检的考生自行到其他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复试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由学院在4月20日之前交校医院。未向校医院提交体检报告的考生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校医院体检异常和未在校医院体检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均须到校医院进行复查。
6.外语水平测试:
(1)时间:3月31日(周六)下午13:30-17:00
(2)地点:
教育经济与管理、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原理——15号楼73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直录播室
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管理---15号楼727会议室
小学教育----15号楼740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学术活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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