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科管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招生监察组成员
二、管理学院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及上线名单
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分数线,复试名单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按《管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执行。
第三批:会计硕士、审计硕士
(二)相关说明
1、请所有入围复试名单的考生填写《复试细则》中的附表二《管理学院2018年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复试信息表》(要求正反打印、贴上1寸近照、本人签名),于3月23日上午资格审查时提交。
2、复试将依据考生初试报考的专业和学习形式分组进行。
3、复试报到时,报考会计硕士(定向)的应届生须提交就业协议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委托培养函原件各一份,非应届生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委托培养函原件一份。
4、报考会计硕士(定向)并被预录取的考生,其所在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否则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1、本人签字的完整《管理学院2018年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复试信息表》。
2、准考证、身份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共1份(请统一复印在A4纸上,并在复印件的右上角写上姓名和准考证号)。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查询(网址http://www.chsi.cn),报到时请提交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版;同时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进行学位查询,报到时请提交学位信息查询结果打印版。学信中心查询结果将作为考生报考、复试和录取的依据。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和学习资格;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在校成绩单,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5、填写完整并盖有公章的《研究生复试政审表》(见附表三)。
6、报考会计硕士(定向)的应届生须提交就业协议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委托培养函原件,非应届生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委托培养函原件。
1、复试分组
复试将依据考生初试报考专业分组进行,具体安排当天详见管理学院一楼大厅公告。
2、复试报到
时间:2018年3月23日上午8:20—11:30
地点:管理学院一楼130室
请考生务必准时报到,以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3、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
(2)验证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没有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及录取。考生须将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交付验证,验证结束后,当场归还所有证件的原件。
(3)交资料
审计硕士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如下材料清单(请按顺序依次装订):
①《管理学院2018年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复试信息表》
②加盖公章的在校成绩单
③《研究生复试政审表》
④其他能全面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的附件材料
审计硕士考生(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如下材料清单(请按顺序依次装订):
①《管理学院2018年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复试信息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加盖有效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④《研究生复试政审表》
⑤学历认证报告
⑥学位信息查询结果
⑦其他能全面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的附件材料
会计硕士(定向)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如下材料清单(请按顺序依次装订):
①《管理学院2018年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复试信息表》
②加盖公章的在校成绩单
③《研究生复试政审表》
④就业协议原件
⑤盖有单位公章的委托培养函原件
⑥其他能全面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的附件材料
会计硕士(定向)考生(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如下材料清单(请按顺序依次装订):
①《管理学院2018年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复试信息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加盖有效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④《研究生复试政审表》
⑤学历认证报告
⑥学位信息查询结果
⑦盖有单位公章的委托培养函原件
⑧其他能全面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的附件材料
按学校统一规定,复试费用按照100元/人收取,并开具定额收据。
4、请于3月23日上午12点前完成综合测评。
(1)微信扫码如下进入测试界面,用户名为新生个人考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后六位。成功登录后,阅读测评须知——点击页面下方的“开始答题”,即可开始答题——完成一道试题后,需点击“下一题”按钮,方可回答下一题——测评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将进入已结束页面。
(扫一扫)
(2)每道试题答案只可提交一次,不能返回修改,请认真对待。每位考生只可参与一次测评,无法进行二次作答。即已经完成测评的考生再次登录时,系统将提示您已完成测评。
5、3月23日上午 8:00—11:50,到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无需空腹。请携带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复试报到时领取的《2018年研究生复试体检凭证》到校医院一楼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并进行体检。体检费70元,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由校医院集中返回学院。体检表上填写学院代码:300MPAcc。
6、3月23日下午14:30—17:30,按照考生编号排序到华中科技大学东九楼D栋教室D308、D312、D314、D316、D205、D210、D213、D214、D216进行专业课程的笔试,刷身份证入场。请于当天下午14:00到达考场接受防作弊设备检查。
3月24日下午13:00—17:30,报考会计硕士(全日制定向)的考生,按照当天随机抽签顺序到华中科技大学东十二楼401、402、403、404、412、414、415、417教室进行综合素质与能力的面试,刷身份证入场。请于当天下午12:30前到东十二楼206教室抽签。
3月25日下午13:00—17:30,报考会计硕士(全日制定向)的考生,按照当天随机抽签顺序到华中科技大学东十二楼204、206、207、209、210、212教室进行英语听说测试,刷身份证入场。请于当天下午12:30前到东十二楼111教室抽签。
(1)考生刷二代身份证确认身份;
(2)考生凭抽签卡自己随机抽签确定分组顺序;
(3)到候场教室等待,接受防作弊设备检测,不带任何材料进考场。
复试期间请全程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为了复试的正常进行,考生进考场前须刷身份证并接受防作弊设备检查。考生要服从复试组织者的安排,不得随意变换顺序,违者复试成绩视为无效。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综合测评等考核内容。
专业考核笔试占复试成绩的40%,英语听说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面试与实践环节占复试成绩的40%。复试将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
总成绩按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计算,其中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录取以总成绩为准,按照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笔试内容:《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硕士、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专业课指导性大纲》(见附表一)
笔试时间:3小时
《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7版;
《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财务成本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7版;
《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经济科学出版社,2017版。
注:笔试请提前准备无存储、查询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计时工具(如手表)、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
(1)考生刷身份证随机抽取分组顺序,凭身份证和抽签序号参加测试,无自我介绍环节,不介绍姓名和本科学校,不带任何材料;
(2)考生听一段约2-3分钟的录音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约3分钟;
(3)考生现场抽卷并阅读专业文献后,应根据考官要求复述相关内容并回答问题,双方进行交谈,约3-5分钟。
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论联系社会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分析与解决专业实际问题能力进行测试,考查范畴包括仪表举止行为、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专业知识的掌握、相关实验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判断决策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创新意识以及价值取向和职业道德等。
(1)考生刷身份证随机抽取分组顺序,凭身份证和抽签序号参加测试,无自我介绍环节,不介绍姓名和本科学校,不带任何材料;
(2)考生抽取5道面试题进行回答,约10分钟;
(3)面试老师针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提问,考生回答,约5分钟。
每位考生抽取的面试题在该生回答完毕后当场作废,不得带出考场。
4、政治理论考试书面报告在复试报到时提交,计入面试与实践环节成绩。政治理论考试书面报告题目:请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强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高程度政治领导力量,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详细论述自己的看法。字数不少于2000字,只接收手写版,电脑打印版无效。
5、综合测评(测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1、复试结束后2天内,公示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考试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公示期满,按照总成绩排名和招生指标,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
2、所有非定向录取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对于原有工作经历非定向拟录取的审计硕士考生,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资转移介绍信或解约函,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若不能提供上述材料者则无资格参与奖助学金申请。奖助学金发放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3、采取伪造档案及相关材料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资助的研究生,一经查实,立即停止资助,原签订的资助协议自动失效,追缴已经发放的所有资助,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按照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规定:高等学校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必须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可参考2018年招生简章中公示的学费标准,最终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定标准执行。
5、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就业、证书等相关情况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文)。
6、4月下旬与拟录取学生签订录取协议,定向生所在单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协议。
7、凡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有复试资格但自愿放弃复试的考生请提前通知管理学院MPAcc教育中心(联系方式:027-87541911,Email:kcxglxy@hust.edu.cn),以便我们做相应调整,确定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8、6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有关信息在网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